一个发糖号要什么名字

BE=消失一个鸡腿 我拒绝

 

【杜方】圈地为盟

  • 可能是个坑 但我发誓HE


  • 人物也许会有OOC


  • 不喜勿入 不喜勿入 不喜勿入 重要的事情说三遍


序.



    杜见锋承认自己是个没读过什么书的粗人,从小听到教书先生的声音的次数都不如玩泥巴的次数多。教书先生说过一个词是什么来着?狼狈,对,狼狈不堪。这个词刚刚好形容现在的自己。


    杜见锋也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。


    今早天还没亮,杜见锋就被推上了一架飞机,风风火火的被送到了北平。临走前,师长特地过来看了他一眼,握着他的手摇了好久,眼睛竟然还挤出了点泪花。旁边跟他一起走的新兵站的笔直,庄重的敬了个军礼。等飞机真正落到北平的时候,杜见锋脑子终于清醒了,两个字瞬间就冲进了脑子里——“弃子”。


    也不知道自己是哪里得罪了上面的人,一个暗杀任务,不派专门负责的人来调度指挥,偏偏派选中了自己和一个还没上过战场的新兵,各中恩怨,明眼人都看得懂。摆明了是上面有人“特别关照”了自己。不过杜见锋连上面的人的名字都没记齐,等任务成功后回去算账也不知道找谁,下次可要好好对对这帮孙子的脸和名字。


    接应的人来的时候,杜见锋歪着头,云淡风轻的说了一句:“老子不脱这身军装。”负责指挥的人愣了一下,还是点了点头同意了。埋伏暗杀的路上,杜见锋拍了拍身边的新兵:“老子当兵快六年了,竟然不知道还能有这么安生的地方。”


    好在杜见锋福大命大,还有机会再看这安生地一眼。


    任务撤退的很及时,阎王殿里走一圈,竟然还能这么安安稳稳,大摇大摆的走出来,真是不知托了谁的福。为了防止引起街上人的注意,他们选择了从小巷子里撤退,来来回回的绕着,杜见锋突然觉得这世上的路原来都这么黑,都要把自己吸进去,扒皮剥骨的吐出来,还好自己是军人,是男人,可以靠着自己的骄傲跟这个黑暗狠狠搏一场。


    军装上还沾着那日本人溅上的血,从内心翻出来的腥臭味,熏的他脑袋晕晕的。


    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黑暗里面走了太久,杜见锋很眼尖的发现了漫出墙的红玫瑰。在来来回回第三次绕过这条小巷时,兴许自己是真的着魔了。叫停了前面畏畏缩缩走着的人,杜见锋翻上墙头,伸手就要去摘。


    开的最大的那朵玫瑰在离他最远的地方,杜见锋偏偏就要去摘那朵,身体前倾到最大程度,不行,就偏偏还是差那么一点点。杜见锋干脆向前一跃,扯下那朵最大最艳的玫瑰,任由自己摔下去,手里还攥着那朵盛开的玫瑰。


    “谁?”


    还没在心里骂完这该死的泥巴地,杜见锋抬头就看见了一抹白月光,真真实实的白月光。月光就那么洒在人身上,一明一暗,映的俊朗,映的心慌。这人突然就这么照进自己的心里,在之后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里,杜见锋就是靠着这一眼的月光,穿过他所触到的所有的黑暗。


    老子要把这个人抢回去当媳妇,躺在泥巴地上满身树叶的杜见锋是这么想的。只可惜第一次见面,狼狈不堪,教书先生的词这个时候倒真是好用。


    杜见锋跌跌跄跄的从地上挣扎起来的时候,正好对上方孟韦的眼睛,这个人,眼睛里怎么都能藏着天上的星星。


    方孟韦瞪大眼睛,不慌也不忙的语气问着话:“小偷?”手伸到身后,握紧了防身备的枪,这世道被逼到绝境的人到处都是,不得不防。


    杜见锋抖了抖身上的泥巴和花瓣,做了自己这辈子最机灵的一个决定,右手拿着自己的“赃物”,双腿立正,在月光下正正经经的敬了个军礼:“对,老子就是个小偷!”


    那一天,是1937年12月12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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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注】为了配合一些历史事件的时间线,所以小方的人设年龄有一点改动。


     关于为什么玫瑰这种灌木会漫出墙,可能因为我想让它漫出墙。

     这篇文章,在二哈的指导下,又名烈火繁花之媳妇儿你是我的白月光。之后还会有烈火繁花之别以为你是我大舅子我就不敢打你,烈火繁花之媳妇儿老子不是浪荡子,烈火繁花之老丈人你就成全我们吧。但是我拒绝。

    其实我本来想叫一篇杜方要什么名字的。

    以上是,起名废的日常。

    这是一篇送给 @九方堇晴 的杜方文,记得爱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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